关于组织开展“走近创客 体验创新—2016年湖北省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的通知

鄂科协办[2016]45号
本文发布于:2016-06-03 来源:湖北省青少年科技中心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协、教育局、发展改革委、文明办、团委:

     2016年,中国科协、教育部、发展改革委、中央文明办和共青团中央联合组织开展“走近创客 体验创新——2016年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科协发青字[2016]33号),为贯彻落实科协发青字[2016]33号文件精神,推动我省青少年科技教育事业的发展,创新开展青少年科技活动,激发青少年的科学兴趣和创新热情,引导青少年走近创客、体验创新,提高青少年的创新能力和科学文化素质,省科协、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文明办和团省委决定联合开展湖北省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走近创客 体验创新”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湖北省科协、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发展改革委、湖北省文明办、共青团湖北省委

    承办单位:湖北省青少年科技中心

三、活动内容

    围绕活动主题,组织中小学生以家庭、学校(班级或小组)为单位,开展学习活动、体验活动、调查活动、拓展活动和征集活动。

  (一)学习活动。组织青少年学习了解创客、创新等相关知识和实例,认识创新的基本涵义。

  (二)体验活动。通过小组讨论、实地参观等实践活动,帮助青少年体验创客生活,更好的学习和理解创新的重要意义。

  (三)调查活动。聚焦生活和身边创新的人、创新的事,组织青少年开展科学调查活动,体验和掌握科学的调查方法。

  (四)拓展活动。为青少年设计更多更有趣的活动,引导他们在学习活动的基础上开展拓展活动,进一步增强其科学探究能力。

  (五)征集活动。组织青少年和辅导老师参加优秀作品征集活动,为他们提供成果展示和交流的平台。

四、要求

   (一)提高认识,严密组织。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各地科协、教育部门、发展改革委、文明办和共青团组织要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从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和科学素质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今年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做好动员和组织工作,确保活动有效顺利开展。

   (二)发挥优势,提供保障。各地科协要将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作为实施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的一项重要任务,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推动信息化与青少年科普活动深度融合,拓展参与方式。要积极协调当地的科技馆、青少年宫、科技博物馆等各类科技场馆及科普教育基地资源,为开展活动提供服务和支持。要力争活动覆盖本地区25%以上的基层学校、10%以上的适龄中小学生。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中小学品德课、科学课、其他相关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积极动员和鼓励学校利用课余时间和暑假期间组织学生开展活动,为学校、学生参与活动提供便利和支持。要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在科技教育和科普活动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学校科技教育和校外科普活动的有效衔接。    

    各地发展改革委、文明办和共青团要把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密切结合起来,引导广大青少年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青少年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充分发挥科学调查体验活动益智养德的功能,协助做好活动宣传推广工作。

    拓宽范围,积极动员。各地在实施过程中要统筹发展城乡青少年科普活动,把活动向农村、偏远、欠发达和少数民族等地区进一步延伸,继续加大活动向农村学校转移的力度,不断扩大活动覆盖面,拓展活动受益范围。要以活动开展十周年为契机,加大活动宣传力度,增强活动对青少年的吸引力和影响力,并通过丰富多彩的形式,动员鼓励青少年广泛参与。

   注重实效,确保安全。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是一项密切联系生活实际、实践性较强的科学普及活动,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精心组织,确保活动落到实处。要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安全防范,制定安全预案,落实安全措施,确保青少年在参加活动时的人身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

五、实施步骤

  (一)活动筹备阶段

    1. 3-4月,推荐全国活动推广示范学校,配发活动指导手册、活动指南、活动资源包。

    2. 5月下旬,组织全省骨干科技教师培训班暨全省首发活动。

  (二)活动组织阶段

    1.5月中旬,活动在全省范围内正式启动。各市州可结合实际开展市级骨干科技教师培训以及宣传发动。

    2.5—10月,各地以活动开展十周年为契机,结合活动主题,组织青少年以班级、小组、家庭为单位,开展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的科学调查体验活动。各组织单位也可以根据当地特色,发挥学校特长,结合自身实际的活动资源开展活动。

  (三)成果提交阶段

    1. 各活动推广示范学校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及时登录主题网站上传活动信息、照片、新闻稿、总结等材料。

    2. 10月15日前,活动参与者可按照《2016年活动指南》的内容和要求,通过网络、微信公众号、邮寄三种方式提交活动调查表。

    3. 9月15日-10月15日,各地科技教师和中小学生可通过网络参与优秀作品征集活动。此外各活动学校管理员可登录学校管理系统,进行优秀活动申报。

 (四)总结评比阶段

    10-11月,全省主办单位将根据各市州活动开展情况,结合活动总结、数据、作品等提交材料,开展评估工作,评出省级优秀活动单位和省优秀科技辅导员,并从中挑选优秀活动单位报送全国参加评比。11-12月,全国主办单位将组织专家对各地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比,评出优秀活动作品、优秀示范单位和优秀组织单位,并给予相应奖励,年底省中心组织表彰活动。

六、活动资源获取和成果提交方式

 (一)活动资源获取

   1. 登录活动主题网站(http://www.scienceday.org.cn)可浏览活动最新信息、了解各地活动近况、下载活动指导手册、活动指南等,也可下载历年活动相关资源。

    2. 登陆中国校外教育网(http://www.xwjy.org)可下载活动相关资源。

    3. 活动推广示范学校可免费获取一定数量的印刷版活动指导手册、活动指南和活动资源包。

 (二)成果提交方式

   1. 网络提交。请于2016年10月15日前登录活动主题网站(http://www.scienceday.org.cn),在线提交活动调查表,在线申报优秀作品。

    2. 邮寄提交。请于2016年10月15日前将活动调查表邮寄到全国活动承办单位,同时报省青少年科技中心邮箱数量。(通信地址:北京市100049信箱002分箱;邮政编码:100049。请在信封上标明“2016年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

    3. 微信公众号提交。通过主题网站、活动指南中的二维码,关注活动微信公众号,并于2016年10月15日前提交活动调查表。

    4. 邮箱提交。各市州科协及活动学校,请于9月30日前,提交活动总结和活动照片5-10张(并提供简要文字描述)到省青少年科技中心邮箱(hbqsnkp@126.com)。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湖北省青少年科技中心

   联 系 人:涂小维

   联系电话:027-87828781

   电子邮箱:hbqsnkp@126.com

   湖北工作网站:http://hubei.xiaoxiaotong.org

 

                                                              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                 湖北省教育厅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北省文明办

                                                              共青团湖北省委员会

                                                                                                  201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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