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中学化学奖” 评选结果公布

本文发布于:2005-06-15 来源:

为了激励在化学学习中刻苦勤奋、锐意进取的学生和爱岗敬业、成绩卓越的老师,经湖北省化学化工学会第八届二次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湖北省化学化工学会特设“湖北省中学化学奖”,从2005年起实施,每年一届,以表彰优秀教师和学生。

2005年6月12日,湖北省化学化工学会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了首届“湖北省中学化学奖”的评审工作。评审结果如下:

    教师组:  华师一附中  杨国红

        黄冈中学   熊诠诰

        仙桃中学   夏志清

        郧西县一中  陈世华

    学生组:  华师一附中  汪 维

        华师一附中  饶国栋

        黄冈中学   商 元

现将评奖结果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如果对名单有任何疑议,请于6月16日到6月25日期间,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与省化学化工学会、省青少年科技中心联系。请在传真上说明您的意见,并留下您的联系方式。

湖北省化学化工学会    传真:027-87894691

           电子信箱:xubinglan@sina.com

湖北省青少年科技中心  电子信箱:hb546100@yahoo.com.cn

 

 

2005年6月15日

 

附:

“湖北省中学化学奖”奖励办法

2005年元月12日 第八届二次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一、奖励的目的

化学是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学科之一,为了激励在化学学习中刻苦勤奋、锐意进取的学生和爱岗敬业、成绩卓越的老师,特设立本奖。

 

二、申报的对象和条件

思想健康,品行优良,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方可提出申请:

(一)在国际中学生化学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奖牌的本竞赛年度的湖北籍学生及其指导老师。

(二)入选国家集训队的本竞赛年度的湖北籍选手及其指导老师(与一项不重复)。

(三)化学成绩优秀并在化学小论文、化学创新小制作等方面表现突出的湖北籍学生。

(四)在湖北的中学化学教育中贡献突出、成绩卓著的中学化学教师:1.奥赛指导成绩卓著者;2.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论文者;3.在中学化学优质课评比中获省级一等奖者;4.在中学化学课件评比中获省一等奖者;5.在化学实验汇赛中获省级一等奖者。

 

三、奖励的申请

(一)由本人申请,单位推荐。

(二)申请人需填报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含个人简历、学习或工作情况及有关证明材料),并由所在单位写出推荐意见,一式三份,于5月30日之前寄送学会秘书处。

 

四、奖励的名额和方式

(一)奖励名额每年一般不超过8名。其中学生一般不超过5名,教师一般不超过3名。

(二)对获奖者颁发“湖北省中学化学奖”证书,并给予一定数额的奖金。

 

五、奖励的评选及表彰

(一)本奖励从2005年实施,每年一次。

(二)学会秘书处收到申报材料后,进行汇总和材料审查。

(三)7月中旬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参加评选的专家每年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定,评选的办法另行制定)。评选结果在有关网站公示一周,若无异议报理事长签批后对外公布。8月对获奖人员进行表彰。

 

六、奖励资金的来源

(一)学会募集的资金。

(二)社会捐赠及资助。

 

七、附则

    本奖励办法的解释权在湖北省化学化工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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