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15届湖北省青少年无线电制作竞赛(荆楚杯)的补充通知

鄂青科[2012]19号
本文发布于:2012-09-25 来源:湖北省青少年科技中心

各相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和《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更好地实施科学素质工程,加强青少年素质教育,不断提高中小学生的动手动脑和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推动无线电制作活动在全省广泛开展,根据鄂科协办[2012]69号文件精神,由省科协、省教育厅共同举办的第15届湖北省青少年无线电制作竞赛(荆楚杯)将在武汉市汉阳区举行。该项赛事由湖北省青少年科技中心具体承办,武汉荆楚创新文教仪器有限公司提供赞助。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2012年12月16日(星期日)
  二、竞赛地点:武汉市第23中学(汉阳区芳草路2号汉阳区委、区政府对面)
  三、竞赛项目
   小学组:光感迎宾器
   初中组:有源小音箱
   高中/职高组:调频/调幅收音机
  四、报名办法
  1、竞赛分小学、初中、高中、职高4个组别(参赛队员必须是在校生)。
  2、各参赛单位按组别组队,每个竞赛项目由5名学生组成团体。(请注明团体或个人)
  3、各区、县小学组限报4个队,初中组限报5个队,高中、职高组限报4个队,各区、县个组别单位在参赛名额数用完后如需增报参赛队可书面提供增报申请并需附有本年度活动总结及活动现场照片等活动资料。
  4、为了便于参赛人员集中管理,确保大赛顺利进行,请除武汉市外各市级参赛单位于11月10日前将参赛人员名单以电子表格形式(格式见附件3)报湖北省青少年科技中心(电子邮箱:hbxxas@sina.com); 竞赛组委会在附件4中提供预定食宿酒店名单,请各参赛单位提前自行预定安排食宿。
  5、报到方式
  (1)报到地点:武汉市第23中学(汉阳区芳草路2号汉阳区委、区政府对面);
  (2)报到时间:2012年12月15日14:30—17:30;
  (3)2012年12月15日20:00在武汉市第23中学会议室召开裁判、领队会议,无故未到者取消其裁判资格。
  五、竞赛费用
  1、参赛人员交通费、食宿费、训练及竞赛器材费自理。
  2、竞赛报名费:10元/人。
  3、竞赛器材费用见附件2。
  4、请各参赛单位于11月20日前将参赛报名费及竞赛器材费汇至湖北省青少年科技中心,汇款后请将汇款凭证传真至027-87832706以便查收,武汉市各城区参赛单位参赛报名费及竞赛器材费请交汉阳区教育局电教科技中心。
付款方式:
  ①银行电汇
   单位:湖北省青少年科技中心
   开户银行:工行水果湖支行
   账户:3202005909000235646
  ②邮政汇款
   收款人:湖北省青少年科技中心财务室邵梅
   汇款地址:武汉市洪山路2号湖北科教大厦A1209室
   邮政编码:430071
  (以上备注中请注明无线电竞赛参赛单位及项目)
  六、联系方式
  1、汉阳区教育局电教科技中心
   联 系 人:何松青
   联系电话:18627719137、13476217157
   电子邮箱:kjzkjz@sina.com
  2、武汉荆楚创新文教仪器有限公司
   地址: 武汉市江岸区建设新村特一号
   器材联系人:彭钢 
   器材联系电话:027—13907144913、027—82357131
  3、湖北省青少年科技中心业务二部
   联 系 人:董燃 、熊雯娟
   联系电话:027—87231536
  七、奖励
  1、个人奖:按组别单项最好成绩取个人一等奖10%、二等奖15%、三等奖35%,由主办单位颁发证书。
  2、团体奖:按组别取团体前3名,团体第1名颁发奖杯和奖证,团体第2名和第3名颁发奖证。计分方法为:每项每个代表队队员获一等奖积5分、二等奖积3分、三等奖积1分,团体总分相同则依获一、二等奖数量进行排序,十个参赛单位以下的组别不予评选团体奖。
  3、优秀组织奖、优秀教练员:评审标准见附件1。
  望各单位接到通知后,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做好有关工作并认真组织好赛前训练和培训工作,选拔优秀队员组队参加全省竞赛。

附件:1、优秀组织奖、优秀教练员评审标准;
   2、第15届湖北省青少年无线电制作竞赛(荆楚杯)评分说明;
   3、第15届湖北省青少年无线电制作竞赛(荆楚杯)报名表;
   4、第15届湖北省青少年无线电制作竞赛(荆楚杯)酒店住宿情况说明。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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