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第31届湖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终评活动即将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终评活动定于2016年4月9日—10日在武汉市东湖宾馆举行。报到时间为4月9日14:00-16:00,4月10日下午疏散。
二、参赛代表队组成
1. 参赛学生:经初评、复评后,入围终评的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的作者,集体项目的作者必须全部参加(入围名单见附件)。
2. 领队:有入围学生的市州科协必须指派一名工作人员担任领队,负责统一办理报到注册、管理学生和组织协调工作。
三、终评要求
1. 终评期间,参赛学生须提交参赛选手审查表(集体项目每人1份),独立完成布展、答辩等活动内容,具体要求见附件。
2. 本届大赛一等奖将在参加终评的项目中差额产生。如出现下述情况,将作相应处理:
(1) 项目作者不能到现场参加终评,则取消该作品或该作者的相应资格。
(2) 如发现参赛项目存在抄袭、研究工作作弊,取消获奖资格。
(3) 项目作者答辩情况或是研究项目实际水平不符合获奖标准,经评审委员会表决,可不授予奖项。
四、住宿要求
1. 武汉市外的参赛代表可由省中心统一安排在东湖宾馆住宿。要求入住的代表队必须由领队统一组织带领并在回执中注明,部分住宿费用自理。住宿统一于4月10日下午2点前退房,如需提前或延后,食宿费自理。
2. 因评审工作需要,4月10日所有参赛人员的中餐,由省中心统一安排。
五、注意事项
1. 请有关市州的管理单位负责通知本地区入围项目的所有选手,切实做好赛前准备工作。
2. 请于2016年3月25日12:00前将本地区代表队回执(见附件1)电邮到省青少年科技中心,愈期将视为弃权。相关附件可登陆hubei.xiaoxiaotong.org下载。
大赛咨询:熊雯娟
电话、传真:027-87838744
邮箱:hbastic@sina.com.cn
附件:1. 终评展示活动代表队回执
2. 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入围名单
3. 终评活动布展及答辩要求
4. 参赛选手审查表
5. 酒店地图
湖北省青少年科技中心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