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2018年度“湖北省科普示范学校”认定工作的通知

鄂科协办[2015]40号
本文发布于:2015-04-22 来源:湖北省青少年科技中心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协: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的意见》的文件精神,不断提高我省未成年人科学素质,省科协决定开展2015-2018年度湖北省科普示范学校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按照《湖北省科普示范学校管理办法(暂行)》的要求进行申报。
  二、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全省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等)。每个市州推荐名额见《湖北省科普示范学校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4)。
  2011年认定的湖北省科普示范学校,需要按照相关要求,重新提交评选材料参与认定。
  三、申报推荐要求
  1.各地科协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精心组织,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严格按照《湖北省科普示范学校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认真考察申报学校条件、运行保障能力等情况,并确保申报相关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度。
  2.推荐的湖北省科普示范学校必须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科技教育工作成绩突出的学校,在当地乃至全省范围内具有较大影响。各市州科协要认真进行审核,在择优的基础上按分配名额进行申报。
  3.各申报单位需填写《湖北省科普示范学校申报表》(附件2)和《湖北省科普示范学校自评表》(附件3)一式三份,于2015年5月10日前经各市州科协审核盖章后统一上报省青少年科技中心,同时上报电子版。上报材料可附带学校开展科普活动自评报告、相关图片(不少于5张)、视频等资料一套。
  四、认定程序
  1.省青少年科技中心将于2015年5-8月间对申报学校进行纸质材料审核和实地检查,提出建议名单报省科协审定。如发现填报数据不实、情况虚假,将取消学校申报资格
  2.省科协将组织由科协、教育、科普等领域专家组成的认定委员会对申报学校进行差额评审,对最终认定的25所科普示范学校颁发奖牌。
  五、联系方式
  湖北省青少年科技中心
  联系人:李志芳、邵梅
  联系电话:027-87828781,027-87231536(传真)
  地址:武汉市洪山路2号湖北科教大厦A座1202室
  邮编:430071
  邮箱:hbqsnkp@126.com
 
 
                                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1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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