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青少年科学工作室”项目实施办法(试行)

本文发布于:2005-01-20 来源:

社区“青少年科学工作室”项目实施办法(试行)

     

2001年以来,中国科协青少年部在15个省(市、区)科协的大力支持下,相继建立了16个省级和社区“青少年科学工作室”。目前,这些“工作室”已全部正式运行,对全国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发挥了示范和推动作用。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科普法》,积极推进社区青少年科普工作,中国科协青少年部将继续选择和资助部分有条件的部分省(市)自治区科协青少年教育机构,建立社区 “青少年科学工作室”示范项目。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贯彻落实《科普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积极推动社区青少年学生校外科技活动的开展。为各地青少年科普活动进社区提供示范性经验。

二、功能和作用

1、社区“青少年科学工作室”是以居住在社区内的青少年为主要对象,组织开展校外科学探究和动手制作等科技实践和科学娱乐活动的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阵地。

2、社区“青少年科学工作室”具有开放性的特点,既可吸引青少年在课余时间参加有益的探索性活动;又可利用“工作室”设施向社区其他公众传播科学知识;还可以利用其组织活动的影响力,争取地方政府和社会各方面对社区青少年科普活动的支持和投入。

3、社区“青少年科学工作室”的建设和活动,能够扩大科协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的范围,为青少年科普活动进社区发挥良好示范。

三、 申报社区“青少年科学工作室”(简称社区“工作室”)示范项目的条件及资助,须具备如下条件:

1、无偿提供不少于60—80m2的活动场地;

2、该社区应有能力配备具有一定电脑知识和管理能力的人员(最少1名专职科技辅导员教师)。

3、社区“青少年科学工作室”所属街道或社区管委会,须同意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提供工作室内必需的基本配套设施,如:室内桌、椅、展柜等并能承担正常维护,同时社区须承诺日常开放的有关费用(年运行费不低于1.5万元)及必要的支持。

4、申报社区“工作室”示范项目,省级科协主管部门或当地科协能够给予一次性补贴资金2-5万元(西部2万元、中部3万元、东部5万元),并且能够承诺每年补贴不少于5000元运行经费,保证对“社区青少年科学工作室”的日常活动的指导和管理。

             5、中国科协青少年部对批准的“社区青少年科学工作室”示范项目,将根据中、西部等地区的不同情况,给予2-5万元一次性资助(西部5万元、中部4万元、东部2万元),主要用于购置活动设备。

四、实施方法和要求

1、符合上述条件的社区,可申报社区“青少年科学工作室”示范项目。经省级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评估认定,向中国科协青少年部提出申请,中国科协青少年部批准后,填写社区“青少年科学工作室”项目申报书,由省级科协及当地主管部门和主管领导盖章、签字监督执行。

2、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申报社区“青少年科学工作室”可依照各自的经济和场地条件、特点,选择电子信息技术、模型制作等不同类型和学科内容的社区青少年科技活动,设置本社区的工作室活动内容。

3、申报社区“青少年科学工作室”示范项目,应提供该社区已具备基本情况(面积、设备、辅导员或管理员等),以及上级相关部门资金支持意见和建立社区“青少年科学工作室”的工作计划。

4、中国科协青少年部对社区“青少年科学工作室”示范项目支持资金的支付办法,直接向项目执行省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拨款的办法进行。省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须会同项目执行社区按政府采购规定,自行采购适合其活动内容的“工作室”相关设备。省科协应指定有关部门负责监督项目的实施工作。

5、项目执行省科协青少年科技教育机构和执行项目社区,须向中国科协青少年部提供与供货方签定的购货合同、价格、数量、交货时间和售后服务等文件的复印件(加盖省科协青少年科技教育机构和项目社区公章)。经中国科协青少年部审核后,对项目执行省拨款,由各省青少年科技中心直接将货款支付给供货单位。

    6、中国科协青少年工作部会同省级科协青少年科技教育机构,对所资助的“社区青少年科学工作室”进行评估验收,凡符合标准要求的,将授予由著名科学家、中科院院士、中国科协主席周光召先生亲自提写的社区“青少年科学工作室”牌匾。对未执行项目资助要求者,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7、各地自行建设并开展活动的社区“青少年科学工作室”,经省级科协青少年教育机构评估符合第二条要求,可由省级科协青少年科技教育机构向中国科协青少年部申请社区“青少年科学工作室”牌匾。

五、社区“青少年科学工作室”可持续发展的评价

1、社区“青少年科学工作室”具有活动内容不断发展的可持续性。以“科学工作室”的方式在社区开展校外青少年科技活动,适应青少年学生课外活动和社区科技文化发展的需求。我们将根据需求和各地实际特点,相继增添建立不同内容的社区“青少年科学工作室”。例如:航模制作、生物环境、风筝制作、科学讲座等,使社区“青少年科学工作室”活动内容与形式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科技教育活动的发展不断创新。

2、社区“青少年科学工作室”具有自身运作的可持续性。由于社区管委会或居委会、地方科协和国家支持资金的多方参与,它的工作将会受到各方责任人的监督和管理,不断提高自身生存和发展能力。

3、社区“青少年科学工作室”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建立社区“青少年科学工作室”将为基层科协组织青少年开展科普活动搭建了新的平台,它不仅是一个青少年校外活动的场所,也是向公众传播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宣传科学思想、倡导科学精神的重要阵地。由此,社区“青少年科学工作室”将能够吸引社会各方面更多的关注和支持

社区科学工作室科普教育项目申请表.doc

 

中国科协青少年工作部

200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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